徐州市徐师一附小2017年招生简章

来源:徐师一附小     2017年7月26日     阅读:12412次

  根据市教育局《徐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云龙区教体局《云龙区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请本辖区适龄儿童家长在招生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咨询,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一、咨询登记条件

  1、儿童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有多处房产的以房产证和户籍一致地确定施教区,无房产的请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3、今年足龄儿童如果因故推迟一年入学,必须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家长申请延缓入学申请,且要于2017年8月31日前到云龙区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延缓入学证明,逾期不予补办。

  4、超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名入学,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出具延缓入学证明。

  5、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二、学校施教区:

  东到彭城路,南到王陵路,西到中山南路,北到淮海路。

  三、咨询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到校报名咨询。

  2、报名时需要携带儿童一寸彩色近照1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上述所有证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一份。

  3、超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除以上材料外必须出具延缓入学证明,证明包括盖有云龙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章的家长延缓入学的申请、相关医院的证明、住院医疗凭证及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复印在一页纸上;户口簿地址页和儿童信息页合并复印在一页纸上,户主页和家庭其他成员两人复印一页;房产证的产权证号和地址不在一页的分别复印;盖有云龙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章的家长延缓入学的申请单独复印一页,其余资料可合并复印。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5、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1)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监护人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

  (3)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

  (4)商住房不划施教区,如没有其他住房,而商住房无法落户,其他条件符合,作为特殊情况列入统筹。

  (5)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咨询登记的,必须服从区教体局的统筹安排。

  (6)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6、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儿童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四、咨询报名时间:

  由于气炎热,为避免家长过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家长按照以下时间段前来咨询登记:

  上午: 8:30---11:00

  下午:2:30---5:00

  2017年8月3日:建国路以南施教区

  2017年8月4日:建国路以北施教区

  2017年8月5日---7日:

  1、接待特殊情况及因故未咨询登记的家长。

  2、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咨询登记

  特别提醒:

  1、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登记电话保持畅通,便于联系。

  3、每位儿童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到校咨询登记。

  4、本招生公告中未尽特殊事宜,以《云龙区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为准。

  徐师一附小

  2017年7月27日

589 +1
相关招生信息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