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绿地小学2017年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绿地小学     2017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徐淑晶     阅读:6116次

  一、施教区范围:

  1、绿地世纪城小区、东方美地小区、铁路民祥园、阳光花园;

  2、康馨园、尚景名庭、东方明珠小区为云兴小学城东分校和绿地小学共同施教区,不可兼报。

  二、咨询报名时间:

  8月3日上午:8:30—11:30 绿地世纪城南社区

  8月3日下午:14:00—17:00 绿地世纪城北社区

  8月4日上午:8:30—11:30 东方美地、阳光花园、铁路民祥园

  8月4日下午:14:00—17:00 康馨园、东方明珠、尚景名庭

  另注: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均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园巷小学、解放路小学、云兴小学(本部及城东分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报名时间:8月7日—8月8日。

  三、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名提交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证、土地证(如房证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适龄儿童与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且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提供产权处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户口本;

  3、父母双方身份证(如房证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

  4、出生证、免疫证;

  5、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①在徐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一年以上的纳税或免税证明;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一年以上的纳税缴费证明。②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提供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居住证、已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及所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房主的身份证及同意用该房产报名入学的签字),并提供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证明。

  6、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监护人须到区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以备明年入学使用。已经延缓一年报名入学的持相关手续报名。

  7、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五、备注:

  1、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复印所有页面信息,其中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暂住人口临时居住证(复印在一张纸上)、房产证复印两份。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回。

  2、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日期安排,准时来校登记信息、递交材料。来校登记信息时,只需一名监护人进校,儿童无需到场。

  3、按照市、区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并提请有关机关查处。

  4、咨询登记后,学校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将在8月15日前陆续电话通知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5、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父母及新生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6、因学校教学用房不足,一年级部在云龙树人分校(原三十中)上课,二年级开学时返回本部校区。

  7、咨询电话:83008371

  监护人要确保新生年龄信息真实无误,并且此前从未在其他小学办理过学籍,否则入学后无法正常办理学籍或无法正常入学。

  徐州市绿地小学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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