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园巷小学教育集团潇湘路学校小学部招生公告

来源:徐州市公园巷小学     2018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徐州教育在线     阅读:5378次

  一、【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儿童具有施教区户籍,儿童父母具有施教区房产,儿童在施教区房产内实际居住。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潇湘路学校登记报名。

  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验明无误后,根据招生意见招生。

  二、【招生区域】

  2018年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东到经十五路,西到汉源大道,南到汉风路、高速公路,北到顺堤河。以上范围内的小区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可到该校报名就读。

  在镜泊路学校未建成前,下列区域内实际入住的适龄入学新生暂在该校安置,并在潇湘路学校小学部独立编班,其适龄入学儿童家长要签订回迁协议书,待镜泊路学校建成后回迁到镜泊路学校:东到经十五路,西到汉源大道,南到顺堤河,北到昆仑大道;在镜泊路学校未建成前,六堡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潇湘路学校小学部中任选一所学校,北刘庄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新元小学和潇湘路学校小学部中任选一所学校。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7日。

  具体安排:3日接受中锐星尚城、月桥花院、汉源国际华城、碧桂园施教区报名。4日接受施教区内其他各小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时间安排前来报名,否则不予接待。)

  报名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5日审核资料,6日、7日入户摸底。

  四、【报名地点】 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小学部

  五、【报名材料】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1、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儿童免疫证、出生证明;

  3、所属施教区的房产证及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

  4、学生与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出具无房产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外来经商及务工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的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备注】

  1、请孩子的一名监护人带领孩子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小学部进行登记、咨询。

  2、收缴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当面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备审,不再退回。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其中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户口簿首页与儿童户口单面印在一张纸上,父母户口页附后。

  3、有多处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一致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4、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请有关机关查处。

  5、招生咨询电话:68900298

  18952197969(张老师)

  公园巷小学教育集团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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