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徐州市公园巷小学本部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公园巷小学     2019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七月     阅读:9948次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云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三、【报名地点】

  公园巷小学本部

  四、【报名材料】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1.具有云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到公园巷小学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③父母在我校辖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我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公园巷小学随班就读。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4.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5.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云龙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相关要求落实方案。

  6.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7.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备注】

  1.请孩子的一名监护人带领孩子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园巷小学本部进行登记、审核。

  2.收缴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当面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备审,不再退回。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其中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户口簿首页与儿童户口单面印在一张纸上,父母户口页附后。

  3.有多处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一致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4.请事先在房产处打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证明原件,交于学校。

  5.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请有关机关查处。

  6.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722859

1102 +1
相关招生信息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