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张小楼小学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张小楼小学     2019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静淞     阅读:2844次

  根据《泉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泉教〔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19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时间:

  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招生对象:

  1.2013年8月31日前(含2013年8月31日当天)出生的本施教区(张小楼村)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三、报名要求:

  (一)、具有张小楼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1张2寸照片到我校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学生施教区的确认:1、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 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2、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可视为符合第1条要求, 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 技术人员, 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户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 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它住房,按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2)随迁子女父母在张小楼村经商、务工证明(经营期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4)1张2寸照片。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可在规定时间内带着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教导处办公室报名。

  (三)、情况核实后,填写报名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四、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预报名家长先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再按报名时间到校审核

      

      报名请扫码

  五、报名地点:

  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67036557 67036556 15062125063

  学校网址:http://www.xzzxlxx.com/

  学校地址:张小楼村委会东隔壁

  徐州市张小楼小学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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