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自查自纠暨办学许可证办理培训会

来源:徐州教育在线     2018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点滴     阅读:14418次

  11月7日上午,鼓楼区在生态园小学召开“鼓楼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自查自纠暨办学许可证办理培训会”,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教体局副局长刘启化宣读了区纪委、区监委、区教体局党委、区教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要求各培训机构根据“六个禁止”、“ 八个一律”仔细查找问题,自查自纠,迅速整改。

  市教育局审批处崔英处长对《徐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做了细致透彻地解析,为了让大家吃透标准,崔处进行了现场答疑。

  最后,雄展教育和新角度教育代表做了表态发言:一定严格执行“六个禁止”、“ 八个一律”的要求,规范办学,依法办学,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


      延展阅读:

  四类重点

  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八个一律

  1.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附件

      徐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鼓楼区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扫一扫分享本页

725 +1
相关新闻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