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来源:徐州教育在线     2018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点滴     阅读:15996次

  11月17日,鼓楼区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检查组共计40人分二组由教体局、公安、工商、消防、安监、物价、城管、办事处8部门联合组成,对鼓楼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清查整治。通过查阅证照、询问走访学生、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围绕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消防安全、教学内容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并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进行规范办学常规检查;对达到办学条件,正在申办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提升督查;对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者拒不整改的、未取得合法手续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取缔,现场共强制取缔8家违规办学培训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接下来,鼓楼区将进一步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落实“八个一律”刚性要求。

  1.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教育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县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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