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12号)

来源:市疾控中心     2020年2月2日     责任编辑:汉韵     阅读:10040次

  情况通报(12号)

  (2020年2月2日)

  自2月1日17时至2月2日17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6例,待省复核确认中。该6例均已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被收诊和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方面正开展病例调查、疫点处理、追踪排查密切接触者。

  1、柳某某, 男,51岁,住徐州市邳州市,有武汉近期旅居史,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2、范某,男,35岁,住徐州市邳州市,有武汉近期旅居史,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3、温某某, 女,33岁,住徐州市邳州市,有武汉近期旅居史,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4、周某某, 女,36岁,住徐州市沛县,有湖北近期旅居史,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5、鹿某某, 女,71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李某某密切接触者,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6、张某,女, 42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李某某密切接触者,2月1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目前收治于市定点医院。

  另,经省、市流行病学专家进一步深入调查,1月30日我市发布的睢宁县李某及其他多名病原学检测阳性者,其感染源头为外地一例确诊病例。李某的家人和其他密切接触者经检测均为阴性。

  当前我市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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