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将出新规:重点规范作业和考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1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沧海     阅读:4967次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供图

  “严控作业总量、降低作业难度、精选作业内容、规范作业辅导……严控考试频次,防止出现考试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24日,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现场推进会(南京鼓楼专场)上,江苏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该省将陆续出台一批新规,主要针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作业管理、考试管理等问题,继续推动校内“双减”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在当天的推进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岳新介绍,近期江苏省教育部门将陆续出台一批“双减”工作新规,包括:《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加强省级统筹、深化中考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指引》等,针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关心的学校作业和考试,将有更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规范管理。

  据陆岳新解读,在《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规范》中明确了:学校不得用作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充分发挥作业对日常教学效果的诊断和学情分析功能;对各年级作业总量要进行严控;对作业难度进行降低,坚持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精选精准、多样、趣味、有效、有选择性的作业内容;优化在校完成作业的实施情况;创新作业设计,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规范作业批改,书面作业要求全批全改;加强作业辅导,每天面批讲解比例达到20%;将作业纳入教研体系,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的共建共享;重视作业反馈,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强化作业统筹;严格作业监管等管理要求。

  在《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中明确了: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分班”考试;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命题,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规范考试组织形式,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它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毕业年级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等行为;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学生评价主要依据;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依据;加强学校的考试条件与保障,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等管理要求。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在推进会上表示,施行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五个月来,作为教育大省,在江苏教育系统已经形成较浓厚的“双减”氛围,“目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压减’的目标初步实现,校内减负指标全部达标,家长和学生的满意度在全国名列前茅。”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江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顾月华介绍,在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定位上,要继续加强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的制度机制建设;在教育生态建设上,要加强家校协作,让越来越多的家长成为“双减”工作的坚定支持力量、依靠力量,“要深刻认识到完成‘双减’任务是一项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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