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泉山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25年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泉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范围
我校施教区:桃园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包含临黄、新建、张庄、张小楼、东村、西村、南村七个社区、天誉时代城、鱼先生的城、保利碧桂园、九里时光;庞庄矿工人村、张小楼工人村、五栋楼、七栋楼、二十七处、拾屯西村、华美和园。
三、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8月1日-4日,请符合施教区招生条件的入学儿童监护人在家完成“幼升小阳光平台”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1)进行注册报名,提醒:8月1日开始填报,不要提前报名,以免信息被清除。网上报名如有问题可以拨打招生电话、或在我校临时招生群内咨询。
(二)现场审核
1.一个家庭只能由一位监护人(最好是第一监护人)带领儿童并携带相关资料入校报名。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了减少等待时长,请家长按照要求及时到场。(线上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2.地点: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三号楼一楼三5班、三6班。
3.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持相关资料到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学校对实际居住地和有关证件查实后于8月20日前公布录取一年级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现场查验材料
(1)有效证件原件:户口薄、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的“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表。(请家长提交2025年7月25日以后日期的“徐州市住房查询证明”)
(3)上交复印件:(见附件2。复印件均用A4纸,以方便存档)
第一页:户口薄首页、父母及孩子所在页;
第二页:父母双方身份证集中在一页上;
第三页:房证产权证号页及具体位置页。
★以下特殊情况除以上资料以外,还需要准备: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生的户籍在父母的房产内,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不在房产内,提供相关证明。(父母结婚证与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若学生户口出生申报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且学生及父母名下无其他房产,必须开具学生父母双方(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父母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
3、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户籍在徐州主城区)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特需儿童建议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能够以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轻度特需儿童少年,需提供专业认定证明等材料。
★其它情况说明
1、从2018年起,以一年级为基点,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2、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我校登记并提交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病例或其他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3、凭借购房合同入学。学生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到我校报名,在报名时须提供提供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等材料,必须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校园安全和良好的招生秩序,请家长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段携带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错峰到学校报名。(每名适龄儿童仅限一名监护人到校报名)
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务必保证真实,并现场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收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3. 请加入泉经开临时招生咨询QQ群:1054877497,群内将提供疑问解答服务,后续相关通知亦将在群内发布。(每名适龄儿童仅限一名监护人进群)
六、招生咨询电话
0516-66688157(泉经开)
咨询时间:7月25日--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如固话无人接听,请按值班顺序拨打对应工作人员电话。
周一~周二:13813289903 陈老师
周三~周四:15162113329 宋老师
周五~周日:18796223871 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