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办法如下:
一、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1.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本施教区内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长安大道以东,高速铁路以西,杨山路以南,徐海路以北。
二、招生计划
根据区教体局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新七年级,我校预计招收24个教学班,计1080名新生。
三、报名办法
1.第一阶段:2024年6月28日—— 6月30日完成线上报名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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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阶段:2024年7月8日——7月9日,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验学校北校区(2号门)报名。如果学额已满,将记录学生报名信息,报教体局统筹。
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件存档备查)
1.学校施教区内户口的需提供:整本户口簿、盖有区征迁办公章的征迁安置房产证明或商品房房产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小学毕业证。
2.学生父母一方在我校施教区有房产且产权比例不低于50%,但学生户籍不在学校施教区的,需提供:整本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户籍所在地县(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家长需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线上填报,线下确认,如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3.满足以上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28日-6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号门处现场审核材料、线上填报和确认。
4.除开发区实验学校、振兴路小学之外,已报名我校的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现场审核材料的,请于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号门处现场审核材料。
5.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6月29日下午提交至开发区实验学校二号门确认并备案,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注意:
1.同一阶段,公民同招。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体局的统筹安排。
2. 2024年7月6日下午公布第一阶段预录取名单,7月10日公布第二阶段预录取名单。
确定录取名单后,学校均衡分班。
3.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学校招生电话:87980752
经开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7735612
4.关于七年级招生政策详细解读,请家长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开发区实验学校公共信息平台)及学校2号门招生宣传展板。
附: 阳光报名平台使用说明